驻国土告字[2009]15号
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,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竞价出让ZMD-2009-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:(宗地内的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详见规划文本和《公开出让文件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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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编码 |
用地面积(m2) |
用地
性质 |
容积率 |
建筑密度(%) |
建筑限高(米) |
绿地率(%) |
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
(万㎡/h㎡) |
住宅建筑
套密度
(套/h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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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MD-
2009--1 |
3708.57 |
住宅 |
1.0—1.6 |
≤28 |
24 |
≥30 |
≤1.8 |
≥150 |
该宗地位于解放大道西段北侧、盘龙山路西侧,宗地面积为3708.57平方米(折合约5.56亩)(以实际勘测复核面积为准)。该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,出让起始价为每亩30万元人民币,竞价增幅为每亩2万元人民币,竞买保证金为160万元人民币。规划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,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,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。
三、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公开出让文件,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9月2日,到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索取。
四、申请竞买人可于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9月2日,到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。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日17时。
五、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,在2009年9月3日11时30分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(拍卖或挂牌),并告知所有申请人。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。
六、申请竞买人超过3人(含3人)时,采用拍卖方式出让。举行拍卖会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申请竞买人不足3人时,采用挂牌方式出让。以挂牌方式出让时,申请竞买报名时间和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延长到2009年9月14日17时;挂牌时间为:2009年9月3日8时至2009年9月16日18时;接受挂牌报价申请的时间为每天8:00--11:30,15:00--18:00; 挂牌地点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大厅。
七、经审查,申请人具备竞买条件,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由市地产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,并及时告知申请人。
八、本公告未尽事项及其它出让条件详见《公开出让文件》。
九、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:
联系地址: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(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)。
联 系 人:王先生 0396—2613088 13903966537
鲁女士 0396—2609220 13803960028
开户单位: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(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)
开 户 行:驻马店市城市信用社
账 号:501011904824012
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
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二OO九年八月十四日 |